为充分调动学校各二级学院及各地校友分会组织积极性,深入发掘并择优推荐优秀校友创新创业项目,表彰奖励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特制定本办法。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校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院所、各地校友分会等。
二、基本条件
1、积极开展大赛宣传相关工作,所组织推荐的企业项目或教师项目获初审通过数不少于10项;
2、至少有1个项目于大赛颁奖典礼前在浙江师范大学科技园注册或签约入驻。
三、评审标准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项目数量、项目质量、项目落地情况、专项活动支持、赞助等多个维度来对各个组织进行综合评分。
四、评选流程
1、单位申报: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单位,在决赛结束后据实填写并提交《浙江师范大学校友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2、材料审核: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得分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与核实。
3、综合审议:大赛组委会根据秘书处审核结果,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审议,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4、公示表彰:评选结果经审议后予以公示,并于学校70周年校庆活动中予以表彰。
五、奖金额度
根据得分清单对各单位进行排名,取前六名获评“优秀组织奖”。第一名现金奖励12万元,第二名现金奖励10万元,第三名现金奖励8万元,第四至六名每家给予现金奖励2万元。
本评选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师范大学校友创新创业大赛秘书处。
浙江师范大学第二届校友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25年8月15日